台劇蘋果新聞網

【新聞有價】管碧玲要求政府盡速草擬法案 跟上世界潮流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323/KUD2K6DO55CXJNW5E32N67X5J4/

立法院今舉辦「跨國網路平台與本土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吳紹瑜攝
圖片來源 : 蘋果新聞網

為維繫數位經濟公平競爭,管制跨國網路平台已成趨勢,去年底歐盟提出《數位服務法》、《數位市場法》草案,今年2月澳洲政府完成《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三讀。綠委管碧玲對此表示,當澳洲與歐盟都已著手積極立法因應變局,引領時代,台灣也應該對這個世界浪潮及早準備。她已向公平交易委員會發文,要求該會盡速啟動屬於台灣數位平台與新聞媒體議價相關法案的草擬與研議,才能跟上這股世界浪潮。

此外,綠委劉世芳、張廖萬堅、林楚茵、范雲等人今共同舉行「跨國網路平台與內容產業影響」公聽會。政大新聞系教授劉昌德表示,「數位平台是壟斷的地主,新聞業者都是上面的佃農,而台灣業者受到跨國平台壟斷與對新聞業的傷害更是遠高於澳洲」。

劉昌德表示,2019年台灣數位廣告收益約有458億,臉書加上Google就佔了六到八成,嚴重剝削內容生產者。「數位平台是壟斷的地主,新聞業者都是上面的佃農,而台灣業者受到跨國平台壟斷與對新聞業的傷害更是遠高於澳洲」。

劉昌德說,過去20年在「去管制化」當道的觀念下,大家認為壟斷不是問題,不公平競爭才是問題,事實上壟斷本身就是一種傷害。要讓弱小的內容業者集體跟平台協商,政府介入強制仲裁非常重要,而且平台的演算法更動更要及時通知內容產製者。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認為,假訊息與傳統主流媒體衰落有絕對關係,我們可以從市場上發現,越努力創造內容的業者損失越大,獨家馬上被抄,而抄襲的因為付出成本小所以獲利大,長久下來就不會有人想去做優質內容,做內容農場反而是理性選擇,當農場越來越大、越來越多,下場就是劣幣驅逐良幣。

劉世芳表示,據統計台灣在2019年數位廣告金額約458億元,公平會備詢時表示臉書、Google佔了廣告市場6到8成,其中隱含不公平競爭、著作權、本土產業保護等爭議,需政府介入監理,這也是澳洲訂立《新聞媒體議價法》的重要精神。第二,平台透過演算法推播訊息,恐有影響輿論、傷害民主政治之虞,呼籲NCC、公平會研議應對,別再佛系觀望跨國網路平台的影響力。

范雲指出,跨國網路平台已成為影響新聞媒體的重要來源,像是中國不斷透過臉書對台灣選舉、疫情、香港反送中等重大事件進行假新聞攻擊。對此,歐盟的《數位服務法》草案建立舉報、透明度公開、外部風險稽核和公共問責機制。在人民數位權利保障,設立包含平台須共同打擊違法商品或內容、違法內容下架、協助辨識違法商品的賣方責任框架。

高虹安表示,近年社群平台的發展,截流內容產業賴以維生的廣告收益,媒體產製內容 卻難獲取報酬。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2020 年網路使用調查報告,國人的社群平台使用率達 88%,其中 97.1%使用 FB、47.2%使用同集團的 IG;影音內容平台的收看比率,以 Youtube 90.6%最高,其他皆低於 30%。兩大巨擘皆為跨國平台,其服務對台灣人民很重要,但台灣市 場對其全球布局卻未必佔有決定性份量。政府須為我國內容產業建立合理分潤機制,也應促 成對話,以免重演澳洲新聞日前一度遭全面下架之激烈反應。

林楚茵指出,疫情後的世界更加依賴網路,也是我國內容創作人才、優秀影視音作品向外輸出的機會,但也凸顯出跨國社群、影視音平台"money talks",以及現行法規對新型態內容平台無法規範的隱憂。Netflix、愛奇藝等影視平台已成為民眾生活的一環,《天橋上的魔術師》、《國際橋牌社》等優秀台劇也藉此向國際發聲,但這些跨境平台因市占率高、資源龐大,變相壟斷了影視市場,甚至有內容審查的疑慮;或因為市場、成本考量,而使創作者上架較慢或收益減少。

林楚茵認為,文化部與NCC應積極協助發展自主的數位影視生態圈、甚至是本地的OTT平台,以提供在地創作者更多機會。同時法務部、智慧財產局等部會,也應將非法內容下架以維護創作者權益。(吳紹瑜、林惟崧/台北報導)

Related Articles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Back to top button

Adblock Detected

Please consider supporting us by disabling your ad bloc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