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aronews.tw/2019/05/04/332181/ 分享 今天《阿扁踹共》,阿扁提到每到選季扁維拉就被消費。扁案所涉二件事:國務機要費與政治獻金。同樣特別費,馬英九用於個人開銷可以判無罪,阿扁用在機密外交等公共支出,會被收押判無期嗎? 同樣選舉錢,宋楚瑜選個省長花 5 億,還剩 6.2 億,卻只申報 1 億?馬英九讓我出來是政治決定,擴大醫療鑑定報告只是樓梯;請問蔡總統忘了 10 年前說要修法除罪與歷史共業的話嗎? 國務機要費政治獻金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邀請您加入「芋傳媒」的粉絲專頁 邀請您加入「芋生活」的粉絲專頁 我知道了 陳水扁 273 posts 0 comments 上一篇文章 台師大休旅所學術研討會 聚焦智慧科技應用發展 下一篇文章 《尖尾週記》領導 (Leadership) 與感染 (Inspiration) 評論被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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