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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性侵猥褻二審判刑2年6月 NONO提上訴
藝人 NONO (陳宣裕)涉性侵猥褻 6 人案,一二審均判刑 2 年 6 月。高檢署日前表示,研議後就被告有罪無罪部分都決定不上訴,讓判決早日確定可執行。不過, NONO 已提起上訴力拚無罪。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 NONO 於 2011 年間某日錄製完電視節目後,開車載被害人返家,最後將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欲對被害人強制性交,因被害人不斷掙扎、求饒, NONO 才作罷而未得逞。
一審認定, NONO 犯強制性交未遂罪事證明確,判刑 2 年 6 月;其餘被控涉犯 6 罪,因檢察官舉證不足,判決無罪。
士林地檢署針對 NONO 無罪部分提起上訴; NONO 則對有罪部分提上訴,案件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高院於 4 月底宣判上訴駁回,維持原判。
針對二審判決,台灣高等檢察署日前表示,檢方認為沒有合於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而有可上訴第三審法院的理由,因此不再提起上訴。不過, NONO 已提起上訴到最高法院,力拚無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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